湖南封闭进行药品集中采购评标 药价降幅达25%
全省2010年度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评标工作正在长沙封闭进行。届时,全省526家公立医疗机构和80多家国有控股企业医院的药品价格降幅,预计在25%左右。今天上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前往评标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此次药品集中采购评标工作于9月20日开始,至30日结束,整个过程以封闭式方式进行。为确保公平、公正,46名评标专家均从全省药品集中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分为竞价专家组和议价专家组2个大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竞价专家组的每位专家在完全封闭的评标区域内,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独立对16387个参与竞价的药品的质量、临床疗效、安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每个重要指标都予以不同的分值,该小组全体专家评分的平均值即竞价药品最后得分;议价组专家则以周边6省集中采购药品的中标最低价格为标准,在半封闭的议价区域与投标人就7380个药品进行价格谈判,全程都有监督人员监督记录。
许云昭先后到竞价和议价现场进行查看,勉励大家在评标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看“人情”,不讲“关系”,坚持“对事不对人”,确保中标药品质量好,价格合理。
许云昭还听取了我省药品集中采购评标工作的情况汇报,对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开展药品集中采购评标工作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保障群众根本利益、规范药品医疗市场、促进药品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齐心协力,共同抓好这项工作。要坚持按照“五个不高于”(不高于国家发改委和我省物价局发布的最高零售价格;不高于我省38家一类价格医院的平均购进价格;专利、原研、单独定价、优质优价的药品投标报价不高于我省及周边6省上一采购年度的平均中标价格;普通GMP质量层次的药品投标报价不高于我省周边6省及包括湖南在内的7省上一采购年度同药不同厂的最低中标价格中的最高价格;不高于我省大型零售药店药品的平均零售价格)和“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评标,既保证药品价格合理,又确保药品质量,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管,对于违规采购的医疗单位或个人,要采取严厉措施确保集中采购落实到位。
新闻链接:湖南基本药物集中采购 药价降五成
湖南在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实行“先限价后议价”政策,有效挤掉了药价水分。目前,已完成了全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确定291个品种2602个品规为基本药物中标(挂网)药品,中标药品价格比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原零售价格平均下降47%。
去年以来,湖南分两次完成了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工作。截至9月8日,湖南基本药物采购金额为11162万元,与去年基层医疗机构同期原零售价格相比,可为广大患者节省药品开5259万多元,让广大群众和患者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湖南省卫生厅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唐凌介绍,湖南坚持“三个不高于”采购限价原则,即不高于国家指导价、不高于零售药店平均销价、不高于基层医疗机构实际进价平均价,将36个试点县市区86家基层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的平均价作为基本药物投标限价,并要求投标基本药物的报价不能超过投标限价,否则,属于无效报价。
与此同时,湖南实行药品价格纠偏机制,严控药品价格虚高。据基层医疗机构反映,中标药品参麦注射液每支9.01元的价格偏高,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立即启动药品价格纠偏机制,对其中标价调整至每支5.97元,确保中标药品价格趋向合理。
为保证集中采购的药品质优价廉,湖南省卫生厅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规定,确定了药品集中采购程序和药品评价方法,并在省、市、县、乡四级医疗卫生单位遴选了2828名医学、药学、管理等方面专家作为药品集中采购评标专家,组建了省药品集中采购专家库。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专家对药品的质量、临床疗效、安全性、品牌知名度、生产企业规模、信誉和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保质优价廉、工艺先进的药品顺利中标,尽最大可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