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杏林堂中西医诊涉嫌使用劣药被查处

2025-03-30 15:13:08    来源:国家市监局  作者: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医疗机构未按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设置专门质量管理部门或者人员、未按本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履行进货查验、药品储存和养护、停止使用、报告等义务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第一百一十九条“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通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劣药:“亚宝?曲克芦丁片”2瓶(共145片)、“瑞坦?大山楂颗粒4大袋”(共70小袋);

2.罚款10000元。

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本行政处罚决定书,携缴款编码(有效期为三十日,逾期需联系本机关更换缴款编码)到贵州省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任一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缴纳罚没款,代理银行包括工行、农行、建行、交行、邮储、中信、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农商银行。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习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通过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搜索“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桐梓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遵义市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3月03日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