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佳逸说,自己实际销售的价格,只有国外进口同类药品价格的十分之一,扣押药品不该按正品价值计算涉案金额。
被指擅自从事药品产销
“(假)药是我自己研发的。”丁佳逸说,自己在国外对肿瘤和癌症方面的治疗研究搞了7年,并与股东在秘鲁注册了一家名为巅峰药业有限公司的企业,等专利申请通过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患者主要是朋友同学介绍的。”丁佳逸说,有的也是听了他的讲座或看到网站信息后主动电话联系的。
胡秀波是原杭州新瑞佳生物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员工,也是丁佳逸的下属,他说自己是听从公司安排到江苏去的,并不知假药销往哪里及价格。
“宜兴的加工点只是两个临时租来的车间。”丁佳逸承认,那里达不到GMP标准。胡秀波则表示,假药的原料和配料都是在公司加工后,再拉到宜兴去包装的。
检察官认为,丁佳逸、高一丁、杜博、胡秀波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未经批准许可,擅自从事药品生产和销售,扰乱市场秩序,情节达到特别严重标准,依刑法规定,应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链接:博士在杭州指挥 同伙都是高学历
据了解,涉案主犯丁某是江苏人,47岁,拥有博士学位,案发前在杭州某生物医药技术开发公司任总经理一职。
丁某曾在某部队医院从事医药临床研究,后留学美国,在国外一知名医药企业任职7年,从事制药研究工作。回国后,一直从事新药研发工作。
回国后,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丁某,利用职务之便,与亲外甥高某,做起了制售假药的行当。他们在上海找到了制造假药的原材料,丁某在杭州指挥,高某负责调度,在江苏地下工厂加工药品,从深圳发货,销售药物。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其他几名涉案人员高某、胡某、杜某等也都是本科或者本科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