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加收入,解文进还把一味叫做“仙虫粉”的中药交给药房,并叮嘱王进海在给病人开方时加上这味药,从而在原来药价的基础上大幅度提价。在接受讯问时,解文进交代说,所谓的“仙虫粉”,是自己花钱买来冬虫夏草后磨成粉末给病人加进去的。然而,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显示,解文进的“仙虫草”成分无法进行检验。
“出来后还要干这行”
9月27日,解文进等涉嫌诈骗一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涉案被告人很多,庭审过程持续了整整一天。
法庭上,解文进辩称:“自己只是将门诊部内的第8诊室租给张伟经营,但并未参与且并不知道张伟等人实施的诈骗行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然而在5万多元的诈骗数额和大量的证据面前,解文进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
解文进的辩护人认为,将诊室对外承包虽违反相关政策规定,但属民营医院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对于承包人的违法行为,被告人解文进作为民营医院的负责人应承担行政管理责任,但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法庭审理查明,解文进作为医疗机构负责人,在明知他人要利用医疗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诈骗活动的前提下,仍将诊室交由上述人员承包经营,并为承包人实施犯罪行为提供场所、工具和人员,且还从违法所得中牟取个人利益,应对查明的全部犯罪事实承担刑事责任,所谓的“民营医院的普遍现象”并不能成为针对其伙同他人实施诈骗行为的合法抗辩理由。法院最终判处解文进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
“这些都是民营医院的‘潜规则’,不是我一个人的做法。出来后,我还要干这行。”这是解文进被带出法庭后留给在场亲属、媒体记者以及许多被延误病情患者的最后一句话。
解文进一案留给我们的疑问是,在医疗资源丰富、知名医院集中的大城市,还有多少像解文进一样在执著地“潜规则”着那些羸弱、无助、对生命和健康充满着无限希冀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