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斌:医疗回扣如此猖獗缘何因
北京10家医院的17名院长等负责人,在4年内共收受了一家医疗器械公司高达150万元的贿赂。昨天,这起震惊医界商业贿赂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受审的医疗器械公司副总曝出了医院采购医疗器械过程中的潜规则。被控向这10家医院行贿的是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原副总经理赵冬辉。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7月至2006年9月间,赵冬辉为了推销公司的呼吸机、麻醉机、监护仪等价值1200余万元的医疗器械,以公司名义先后数次向17名院长等负责人行贿。赵冬辉说,在领导崔某的带领下,他很快学会了如何和互不相识的医院“打好交道”,并熟悉了医院医疗器械采购的潜规则,即给医院负责医疗器械采购的关键人员回扣,回扣的比例为产品价格的5%到10%。(京华时报)
在中国,行业“护短”成了一个通病,当民众指责垄断行业高福利时,行业领导人就说他们的高福利属于和世界接轨的,不属于行业腐败。而在一个民主法治国家,根治这一社会顽疾药方之一即是利用法律途径予以规制;本文分析了回扣行为应承担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主张三者并用,并对相关法律进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从而更好地对医生收取回扣行为起到防范与打击的作用。
回扣行为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曾经被经济学家称为“市场经济的润滑剂”,它是市场竞争所导致的一种正常现象。说它正常,是因为回扣行为并非“中国特色”,世界各个市场经济国家皆有回扣行为存在。但是,存在的并非一定合理。适度的回扣行为能否对经济产生润滑作用,还有待探讨;而过度的回扣行为的有害性却是毋庸置疑的,它必将导致市场竞争的无序和人们道德的沦丧。
对于将仁爱救人、赤诚济世作为事业准则的医疗工作者来说,利用医疗技术来谋取私利更是历来被医学伦理所唾弃。正如《胡佛兰德氏医德十二》第一条所言:医生活着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别人,这是职业性质所决定的。
之所以造成现在医药领域里,回扣泛滥成灾,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
第一, 在意识形态上,市场经济的功利思想使医生产生了不平衡心理。在我国,医生虽然社会地位高,但收入相对来说比较少;这就自然而然使得医生在与他人比较后产生心理上的落差。很多人认为,国家没对医务人员给予足够的报酬,捞取外快是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因此,医药代表自动送上门的回扣就成了医生平衡心理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