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明码标价是否能根治药价虚高

2011-03-09 18:00:39    来源:  作者:

  但是,这样的明码标价之路其实很艰难。这从近年来针对这一话题不停的争论中即可看出。同一个厂家的同一种产品在不同的地区售价不一定相同,比如在福建生产的一种感冒药,在福建的售价可能是6元/盒,但因物流成本增加,在新疆销售可能就是8元/盒。而由于不同医药企业所在地区、技术、生产设备、流通、管理成本不同,药品成本不一样,药价自然也不同,所以统一零售价势必遭到一些厂家的抵制。目前,国家对药品有最高限价,但药店的零售价几乎都低于国家限价,有的药价甚至只有国家限价的6成。因此,在药盒上标价,对药店而言,其意义并不太大。由此看来,将药品批发价和零售价标明在包装上,其操作性和意义值得商榷。

  最值得一试的应该是在药品包装上标明出厂价。但是如果不能实现严格的控制,企业出厂价也可能掺杂大量水分,以便为药商预留利润空间。这样一来,即使药价上了包装,其意义也会大打折扣。因为包装上的价格是透明了,但成本还是不透明。对中间环节的利润,生产商还是可以通过返利等方式变通。而在对企业进行出厂价控制上,相关部门也存在很多难题,其中之一是如何弄清企业的生产成本,这要求从企业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包装运输,进行各个环节的细致测算,否则就不能知道真实成本,就不可能知道合理的出厂价。但要做到这一点,显然难上加难。而且出厂价是每个企业的商业秘密,没有哪个企业愿意泄露自己的商业秘密。

  在笔者看来,标明出厂价并不能从根本上起到降低药价的作用,因为药品价格虚高的关键环节在医院,而不是零售药店。其实,药价虚高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需要从体制上、机制上进行综合治理,如改革药品定价机制、规范药品招标政策、扶持平价药店、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健全医疗保障制度等,都是治理药价虚高的良药。我们不妨借鉴中医药君臣佐使、辩证施治、系统治理的方法,而不要押宝于一方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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