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医药行业监管需加强监管

2011-04-08 12:51:38    来源:  作者:

  看病消费后没凭证

  么么是一条贵宾犬,是兰小姐工作之余的一个玩伴。么么一个多月大的时候,出现了无精打采、厌食的情况。兰小姐抱着么么来到小区附近一家诊所。“医生说有点发烧,需要查一下有没有犬瘟。”兰小姐说,虽然花了80元做了检查并没有发现犬瘟和细小,但医生还是建议给么么连续输液三天。接下来,每天输液的花费就高达260元。三天下来,总共花了860元。结账时,兰小姐交了钱,诊所没有给她任何凭证,连收据都说没有。

  记者在针对多位养宠物人士的调查中也发现,对于宠物医院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不少人选择了默认,即便是有意保留就医凭证的,往往只能拿到一张收据。

  小病大治 治死不认账

  许女士养狗已经十多年了,近一段时间她的小狗欢欢有些蔫儿。许女士带着欢欢到老城区的一家宠物医院看病,医生看了看小狗说,可能得了肠炎,先吃两盒消炎药,观察一下再说。

  医生给许女士开了三盒写满英文的进口消炎药,每盒价格为48元。吃完这些药,欢欢还是不见好转,许女士又带它到另外一家宠物医院,医生说欢欢得了狗瘟,需要做输液治疗,最少也要300多元。为了安全起见,许女士通过朋友介绍来到一家宠物医院,因为有熟人介绍,医生检查后很直白地说,欢欢感冒了,吃点药就没事了。医生给开了14元钱的感冒药,许女士给欢欢服用了三天,欢欢就恢复健康了。

  记者采访过程中发现,宠物医院的医生一般都不对外开处方,只是口头告诉宠物的主人如何处理宠物的病症,宠物一旦出现问题,主人无法追究医院的责任,而且平时也很少有市民要求给宠物开处方。而我国《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医要根据动物的病情对其开具处方,消费者必须持处方才能购得处方药。处方是动物就诊治疗的凭证,并作为复诊和办理其他相关事务的依据。

  市场规范有待完善

  针对以上的一些问题,记者来到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穆副所长告诉记者,全市现有正规持证11家宠物医院(诊所),其中市区仅有5家。个别售药点出于利益驱使也在进行诊疗行为,去年他们就查办了5起。

  市畜牧兽医局医政科周科长说,宠物医院在申请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具备兽医从业资格证,通过审核后才能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而且必须要有一定规模的场所和医疗器械才允许开业。小一些的诊所也需要有两名以上具有从业资格证的医师,在治疗的过程中医生必须提供统一印发的处方,而且必须得到宠物主人的签字后才能够进行药物治疗,同时为宠物建立病历。而针对宠物治疗过程中出现死亡的情况,目前检测还存在一定的困难,而且法律也没有相关的条例进行明确规范,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也有一定的难度。

  同时他告诉记者,消费者如果在为宠物治疗的时候出现疑问或者需要维权的时候可以找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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