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输液单”呼唤更公正医疗监管
49岁的湖北籍外来工吴喜英因胆管结石入住东莞市凤岗镇广济医院,28天后不治身亡,留给丈夫肖国海一张长达9页的45万元欠费单。医院开具的住院费用表列出了320多项收费项目,其中一月输液330公斤、输血14000多毫升与病人死后仍在计费等引发质疑。
尽管已经对“看病贵”现象有些麻木,但这份45万元的住院费用单还是令我们为之震惊。且不说住院28天日平均1.6万元的天价费用,单是这一个月输液330公斤就足以超越公众的想象力。常识告诉我们,成年人的体液约占人体的60%—70%,而输液330公斤相当于把吴喜英的全部体液换上近十遍。有较真的网友算了笔账:按照每公斤1000毫升输两小时计算,330公斤液体需输660小时,即27.5天,也就是说,吴喜英住院的28天内,差不多得每天24小时都在输液才能输完。
对于公众质疑输液超乎常理,广济医院负责人解释,死者生前静脉输液为101.45升,其余200多升液体主要用于“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与透析类似,需要使用大量的液体,这部分不是输入病人体内但计算在“输液单”内。但这样的说法只能是欲盖弥彰,“按下葫芦浮起瓢”。新的质疑随之而来,采取如此昂贵的治疗方式为何没有事先告知家属并征得同意,医院的行为是否构成了“专业欺骗”?
人们常把看病称作“求医”,一个“求”字将患者的弱势地位暴露无遗。尽管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备受诟病,但囿于权利的不对等和信息的不对称,患者往往是敢怒不敢言,干吃哑巴亏。可以说,从踏入医院大门的那一刻起,很多人都做好了两手准备,一边把自己看做“砧板上的鱼肉”,横竖都是一刀,一边在心里默默安慰自己,只要大夫能把病治好,贵点就贵点吧。
不过,残酷的事实证明我们的想法很傻很天真。医院的过度医疗是从不讲求“次道德”的,吸金大法同样是没有上限的。无论是五年前轰动全国的哈尔滨550万元天价医药费事件,还是如今颠覆常识的“一月输液330公斤”,我们丝毫看不到悬壶济世的妙手仁心,看到的只有“厚利多销”的贪婪之心。
看病贵如弹簧,你弱他就强。在这场利益博弈中,患者倘若一再容忍,只能进一步助长医院巧取豪夺的气焰。当离谱的输液单公然挑战公众的容忍底线,过度医疗行为已经到了必须下决心整治的时候了。除了患者自身要增强维权意识,主动向医院不合理收费提出质疑外,还需要一个客观权威的“裁判员”帮助我们有效化解医患纠纷。
当然,管理上存在隶属关系的卫生部门难担此任,独立于医院和患者之外的第三方医疗监管机构呼之欲出。香港的经验值得借鉴,特区医管局聘请了众多拥有行医资格的医生担任全职顾问,由政府按照市场价格支付其薪酬,主要任务就是监管医院,处理患者投诉。唯有彻底摆脱任何利益纠葛,独立医疗监管机构才能对医患纠纷、药价是否合理做出公正的认定,迫使医院不敢逾越雷池。
相关新闻:到底是谁给国人输了104亿瓶液?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4日上午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在会上透露,去年一年中国输液用了104亿瓶,相当于13亿人口每个人输了8瓶液,远远高于国际上2.5-3.3的水平,“过度用药危害了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尽管过度用药的事过去听了不少,没有想到再听还是那么吓人:一年给国人输了104亿瓶液,究竟是把患者当成了傻子,还是把药液当成了牛奶?试问,谁该为这104亿瓶液负责?104亿瓶液又给新医改什么教训?到底是医生诊疗水平问题还是医德问题?医院和医疗监管部门在过度用药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显然,发改委官员只是举例说明,大概想说的是,不但存在着严重的过度用药现象,而且也存在过度检查化验、过度治疗……“过度XX”,不仅助长了看病贵,更危害了公众健康。其实,去年国人输了104亿瓶液,也暗示2009年之前可能输液更多,因为去年初新一轮医改就已经上路,已经在动手纠正“以药养医”,财政投入也在不断加大。
不可否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后,药价有了明显下降。据发改委披露,初步统计基本药物价格大约下降了30%,这是好消息。但问题是,药价降了,药量有可能涨了,检查化验有可能多了。因此说,单纯药价下降意义有限,看病费用真正下降才有意义;评估医改效果,有关部门不能自认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初步得到缓解,而是要听听患者怎么说。
既然国人的身体里装了104亿瓶液,公众必然就要追问,谁给国人输了这么多液?无疑,公众首先想到的就是医生,正是由于医生滥用了处方权,才让国人过度医疗。在我看来,医生滥用处方权有两种可能:一是医生医德问题,即医生为了提高自己的工资收入或回扣收入,让患者过度用药;二是专业素养问题,即医生的诊断和处方不科学不合理,把输液当成了灵丹妙药。
同时,104亿瓶液还会让人想到医药企业和医药代表,想到他们和医院、医生如何勾结起来销售药品。之前,就有某药企给医院援建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而医院承诺5年内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全部使用该厂产品的奇闻。至于医生吃回扣的丑闻,更多到难以统计。可见,对于过度用药,不但要约束医生,同时也不能放过那些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药企。
医生滥用处方权,医院自然逃避不了责任。我甚至认为,医院存在的“三过”现象——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并不是医院疏于管理,而是有意为之,因为“三过”可为医院创造更多利润,是医院盲目扩大、搞“面子工程”的支撑。
如果要问,一年给国人输了104亿瓶液,谁才是最大的责任人,我以为,监管者最该对这个问题进行反思。一方面,治理和监督过度用药是监管者的责任。目前,北京已成立了药事管理专家委员会,以遏制过度用药,但其他地方似乎还不见类似的举措,这必然会纵容过度用药。另一方面,财政补贴不到位,导致过度用药。不久前,某市一家三甲医院院长针对“药品同城同价“之举指出,“政府笑了,患者傻了,医院哭了”。医院“哭”的原因是,“‘同城同价’已经正式上马了,可是政府的补贴政策还没有出来。”
显然,财政补贴不到位,真正“哭”的不是医院,而是患者,用这位院长的话说,患者吃什么药,吃多少药,都是由医生来决定的。这不是明摆着要给患者过度用药吗——不但要多用药,而且要用高价药。我以为,只要包括过度用药在内的“三过”现象存在一天,新医改就难言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