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中制药药品被曝中标价仅为原料价四分之一
虽然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蜀中制药未发现药品质量问题,但昨日在京召开的大型医药界座谈会上,与会人士纷纷对此提出质疑。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直言不讳:“蜀中的复方丹参片中标价只是原料价格的1/4,药监竟然说没有问题,是个什么样的问题?”本次会议对外发布的建议书里也指出,“四川蜀中制药公司为了占领基层医疗市场,使用‘低价中标’策略,实际生产中为降低生产成本使用工业加工的中药提取物代替中药材进行生产,甚至涉嫌掺杂使假,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事件回顾
上周媒体曝光了四川蜀中制药涉嫌造假被收回中药GMP证书,该事件迅速引起全国关注,广为流传的说法是蜀中用苹果皮替代板蓝根药材。业内普遍猜测蜀中制药超低价中标安徽省基药招标,其为保供应进行造假。
前天,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4月曾对蜀中制药进行检查,结论是“蜀中最严重错误为‘洁净区车间墙面有裂缝’,这一条足以收回其GMP认证”,但是其生产的药品未发现质量问题。
目前,广州药店已经开始主动下架蜀中的药品。
焦点一
中标价是原料价的1/4
药监部门表示:没问题
虽然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蜀中制药未发现药品质量问题,但是该事件仍在行内继续发酵。昨天包括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化学药协会在内的六大医药行业协会和17家全国大型医药企业在北京召开座谈会,会上曝光惊人数据,三个省的四成基药中标企业上过质量黑名单。
本次座谈会可谓规模空前,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和中国中药协会六大协会助阵,几乎囊括了我国医药行业的所有协会组织。而企业阵容也异常庞大,石药集团、上海医药、广药集团、华北制药等17家企业参加,个个都是雄霸一方。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通报蜀中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但是昨天在会议现场仍有很多人对此提出质疑。而大家普遍都以价格计算法来质疑。以蜀中制药的复方丹参片为例,入围安徽基本药物的120片装蜀中产复方丹参片,中标价为2.99元。神威药业董事长李振江介绍:“以此计算,蜀中的产品成本价还不到我们的四分之一。”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直言不讳:“蜀中的复方丹参片中标价是只是原料价格的1/4,药监竟然说没有问题,是个什么样的问题?”
而本次会议对外发布的建议书里,也明确指出,“四川蜀中制药公司为了占领基层医疗市场,使用‘低价中标’策略,实际生产中为降低生产成本使用工业加工的中药提取物代替中药材进行生产,甚至涉嫌掺杂使假,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也扰乱了医药市场的秩序。”有业内人士指出,这么高级别的会议肯定掌握了更内幕的东西,而且蜀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本次会议召开的前提,既然四川昨天通报之后此会还能正常召开,是否意味着更多的内幕被监管部门隐去。
那蜀中制药到底有没有质量问题,昨天本报致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方表示,本次是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蜀中进行检查的,信息披露以他们为准,国家局暂无对外回应。
焦点二
四成中标企业上过质量黑名单?
据消息人士透露,蜀中制药之所以被监管部门盯上,是因为其在去年的安徽省基本药物招标中以低于常理的价格中标。正准备向全国推广的安徽“唯低价论”的招标模式也受到了质疑。而这正是昨天协会和药厂声讨的焦点。
所谓的“双信封”就是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两大指标。药厂通过经济技术标书之后,就到商务标书中拼价格,谁低价谁中标。据悉,2010年安徽省的基药采购金额比2009年降了近一半,很多中标药品价格都大大下降。也就出现了媒体所报道的牛黄解毒片1毛钱一片,板蓝根1块多一大包的超低中标价。
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曾组织专家组对全国基本药物招标进行了详细的调研,目前全国基本药物中,1元以下的占30.3%,1~5元的占33.3%,5~10元的占10.7%。与会企业承认,部分企业以低价方式竞标,达到挤垮竞争对手的意图。由于各省基本药物一般每年组织一次招标,因此未中标企业将在一年之内失去一省的市场。企业出于生存考虑,采取“以盈补亏”的方式争夺市场。
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直接指出,“有降价就会有对策,造假是必然的,”但“目前的检验标准无法认定其是否造假。如同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一样,在这一手法被曝光之前,检测标准无法分辨牛奶中的氮元素是否来自纯牛奶。”
北京秦脉医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王波表示,他们调查过安徽、山东等三个省的基本药物中标企业,“40%的中标企业上过省级质量公示。”
也有人士指出,这些板子不能完全打到制度上来,药企自身的道德底线非常重要。不能保证供应,就不应该报那么低的价。昨天现场不少企业对蜀中的做法表示不认同。
焦点三
基药招标“唯低价论”合理吗?
昨天,与会的代表表示,双信封制度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实施中存在两大重要问题:一是各地在集中招标采购试点过程中对质量差异缺乏统一的评判标准,有可能导致“双信封”制度中的经济技术标书因门槛太低而流于形式,起不到优胜劣汰的作用。
二是商务标书评审由最低价者中标的做法与“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方便可及”的要求不符,容易导致药物安全风险。“双信封”制度的不完善导致部分地区在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工作中沦为“唯低价是取”的做法,一些基本药物的中标价甚至低于成本,这将严重影响药品质量。
针对上述问题,六家协会联合发出建议书,建议国家建立一套统一的、可量化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将参与投标企业的经济技术标得分带入商务标评审中,并使其占有较大权重,最后得出综合评价得分。
建议在筛选出同质企业后,在建立完善的药品市场价格监测体系的基础上,采用中位价方法确定基本药物的合理中标底价。中标者应当是报出最接近中标底价的投标价格的企业,对投标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底价幅度超出合理范围的药品,不予中标。否则,很难保证基本药物的质量。
王波昨天向本报记者表示,政府部门其实已经看到目前的问题所在,正在积极做着努力,但是医改这样庞大的工程,非药监或者发改委等一两个部门能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