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银翘解毒液
- 【规格】10ml*10支
- 【生产厂家】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1472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银翘解毒液
汉语拼音:yinqiaojieduye
【成 份】金银花、连翘、淡竹叶、牛蒡子、桔梗、淡豆豉、甘草、荆芥油、薄荷油。
【性 状】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苦、略辛凉。
【适 应 症】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规 格】10ml*10支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0ml,一日2~3次。
【禁 忌】孕妇禁用。
【作用类别】本品为内科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置阴凉处。
【包 装】10ml×10支/盒
【有 效 期】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1472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714000581;86903714000406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3714000581[每支装10ml];86903714000406[每瓶装100ml]
产品名称 银翘解毒液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生产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243号
规格 每支装10ml;每瓶装100ml
剂型 合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7-09
编号 黑20110010
企业名称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法定代表人 郝伟哲
企业负责人 王丰
企业类型 股份制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243号
分类码 Zb
生产范围 糖浆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口服液、丸剂(蜜丸、水丸)、中药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黑龙江省
生产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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