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警示:咳嗽痰喘丸

2011-10-24 18:00:25    来源:  作者:

  团伙利用邮政渠道销售假药 涉10省市案值超300万 假药警示:咳嗽痰喘丸

  为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的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10月21日,四川省邻水检察院对被告人刘小勇销售假药一案提起公诉。据悉,该案是四川省首例利用邮政渠道销售假药的案件。

  被告人刘小勇于2008年9月在广安建立了唯一的销售假药“咳嗽痰喘丸”的窝点,从2008年9月至2011年1月两年多的时间里,利用邮政渠道从广东省茂名市购买假药“咳嗽痰喘丸”180余套进行销售,其在散发虚假传单中宣称该药包治气管炎、哮喘等所有呼吸系统疾病,致使大批患者上当受骗,被告人刘小勇从中非法牟利11000余元。

  经鉴定,被告人刘小勇销售的“咳嗽痰喘丸”系假药,含有醋酸泼尼松成份,醋酸泼尼松原料药或片剂系处方药,其生产必须取得专门许可,不按规定服用将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该省查获的利用邮政渠道销售假药“咳嗽痰喘丸”的犯罪网络涉及四川、重庆、江西等10个省市,该团伙共销售假药3.05吨,涉案总金额超过300万元。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闻链接:虚构专家教授身份销售治疗心脑血管疾病假药

  近日,重庆市黔江区法院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张立军等十九人集团诈骗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立军、戚茂胜、刘永城等14名被告人十一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5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2009年11月,被告人张立军在一公司作产品销售工作,之后便萌生自己单独做产品推销生意的想法,并与陈润喜(另案处理)达成共识,由陈润喜先提供资金购买“301黄芪总黄酮胶囊”、“藏红花血康宁片”产品,并物色销售场所,张立军负责管理工作,同时,约定了利润分成方式。随后,张立军便自行成立了所谓的“诚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制作了“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中国康复委员会”、“中华中医学学会养生康复委员会”、“中国老年学学会医药保健康复委员会”、“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卫生政策分会”等单位假印章及邀请函。先后邀约或在人才市场被聘等方式,被告人戚茂胜等17人陆续加入该组织,该组织下设销售部、会务部、外联部、专家组等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有计划有预谋地实施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的犯罪活动。

  经鉴定,“301黄芪总黄酮胶囊”不含黄芪甲苷,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食品,“藏红花血康宁”是保健食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立军、戚茂胜等十九个被告人在推销所谓保健品的过程中,冒用“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中国康复委员会”“中华中医学学会养生康复委员会”“中国老年学学会医药保健康复委员会”“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卫生政策分会”“中国老年医学学会”等名义,虚构专家、教授身份,销售所谓能治疗老年人心脑血管疾病的“特效药”“301黄芪总黄胶囊”、“藏红花血康宁片”,从而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整个犯罪集团中,被告人张立军系首要分子,应对所有犯罪事实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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