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将活婴误判为死婴

2011-11-05 12:00:39    来源:  作者:

  面对如此之现状,只有医生具备良好的医德和高尚的情操,才能做到病有所医。生命属于人且只有一次,所以要尊重、敬畏、珍惜每一个生命,生命无价。笔者认为,最根本的还是在于加强医德和作风建设。

  一是敬畏生命。表面看,这起事件是医务工作者责任缺失、医疗规程不被遵守,而根子还在于对生命缺乏最基本的敬畏。人类之所以高贵,亦在此。懂得敬畏生命,才有不忍之心、怜悯之心、恻隐之心,才拥有了尊严的前提,才有资格成为万物之灵长。敬畏生命亦因此成为社会的底线伦理。当一个社会,到连生命都不敬畏,还有什么值得尊重?道德、伦理、财产、契约、诚信……算什么?

  二是制度约束。可以和酒后驾车一样,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医药卫生法律条文,公开药品价格,使就医渠道畅通透明,对于丧失职业道德操守的医务工作人员以渎职罪论处,可以开除公职、吊销其行医资格,禁止以后从事医疗行为。对于情节严重,造成因病人没有及时救治而死亡的工作人员,可按刑事犯罪或故意杀人论处。

  三是以人为本。这话好说,但是要真正落到实处难。医院始终把保障和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为保护和增进人民的健康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悬壶济世、治病救人也成为从医人员的最基本的要求和准则。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不少医院还存在着医护人员违规“吃拿卡要”、收受红包、态度冷漠及违反诊疗原则开大处方、乱检查、滥用药等不正之风,在老百姓心里形成了极坏的影响,以致于有许多老百姓看病都想方设法去有熟人有关系的医院去看,在某种程度上看病成了“看关系”,这也是老百姓反映“看病难”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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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1-12-08 17:52:18
对医院4人的处置太轻了!这件事应该没有这么简单的,背后可能存在贩卖婴儿的行为和阴谋。作为护士,婴儿是男是女怎么会看不出来?还没经过心电图等检查当死婴处理。如果说是一般人误判还说得过去,但是有专业知识的护士遇到这种情况就太不正常了!这不是表面上责任缺失等这么简单的问题!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应该知道其背后可能隐藏着很多见不得人的“故事”,媒体不应该只是做表面的报道,有疑点存在就应该深挖;**相关部分也应该严肃深入调查,查出事情的真相和背后的阴谋,这才对得起婴儿、婴儿的家属,才对得起群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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