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昕:政府定价机制反致药价虚高
近日,药价虚高又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根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山东生产的每支规格为0.3克-2毫升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的批发价仅为0.6元左右,而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招标采购之后,在北京的终端零售价却升至12.65元,相差超过20倍;超过了2010年5月曝光的“天价芦笋片”的13倍 ,成为药价虚高的最新注解。
对此,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表示:“这是政府价格管制带来的问题,价格管制是荒谬的,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
当前,政府价格部门对药品价格限制了最高零售价,同时规定医疗机构药品加成不得超过15%。这一限制出自国家发改委2006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其中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要严格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的规定。”
“政府规定卖药只能赚15%,这件事儿本身就是荒谬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医院一定把中标价弄高,谁做医生都会这样。可是出厂价没有那么高,于是从出厂价到中标价,一道道折腾。”顾昕说。
在招标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药都是高价中标,但对于低价中标的药物,在15%的固定加价率下,由于获利较少,医院会尽量少用。顾昕说,“现在国家每年都说药品平均降价多少,让利老百姓多少。事实上,医院对于没有降价或者降价少的药品,他就用;对于降价多的药,他就不用了”。
顾昕认为,出厂价到中标价之间悬殊的差价,并非全部流向医药流通环节,医药公司要给医院所谓的“返费”。“事实上,返费是最笨的办法,属于是商业贿赂,是禁止的。一些聪明的医院要求医药公司为医院‘做慈善’。”打着慈善的名号,由医药公司为医院装修、购买仪器、员工培训等行为买单,政府禁止商业贿赂的游戏规则在此荒废了。”
“不能要求物价部门和招标部门能把药价价格完全把握准确,全国有几千种药,加上药品的不同品规共有几万种,谁都不可能全都弄明白。”解决药价虚高问题,付费方式改革是根本的解决之道。“实施打包付费,不一条一条数明细,只谈最后的费用。付费方式改了之后有没有中标价就无所谓了,是不是加价15%也无关紧要了,反正最后的钱就这么多。通过支付方式改革,让行政定价体系无疾而终,把他边缘化。” 顾昕说。
药品招投标制度中看不中用 药价虚高难以遏制
一种药物从出厂到医院终端,中间各环节利润高达2000%以上。近日,此消息一出,公众哗然。有专家指出,政府实行药品招投标政策的初衷是为了遏制药价虚高,结果却被利益团体钻了空子。
药品的暴利可以说已不算新闻,唯一让人惊讶的应该是,原本用以遏制药价虚高的招投标、零差价等政策,现实中反倒成了药品高价的“支撑”。当政策的执行已经因漏洞的存在而走样,甚至完全和本来目的背道而驰,那么需要纠正的,显然不仅是“以药养医”,更有不断爆出丑闻的药品招投标制度。
其实,药价的虚高,不论是因“回扣”导致,还是因药品招投标政策被利益集团钻了空子,说到底本质上都是药品价格被“权力寻租”绑架,以致偏离了正常轨道。医生依靠专业知识形成的权威,而有了让患者用哪种药的权力;那些决定药品能否中标的各个环节,更是拥有制度给予的权力。如果旨在遏制药价虚高的一些政策,从一开始就不是着眼于监管用药的权力,那么结果只能是治标不治本,按下葫芦浮起瓢。
说起药价虚高,很多人都会指责当前“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不过,即便是在这样的体制下,也不乏有甘于清贫、不开大处方的医生。显然,药价虚高既有体制的原因,也有个体的原因。在治理药价虚高的措施上,如果不从严治理个体拿回扣、钻空子的行为,不在药品流通环节上下大力气砍掉“权力寻租”的空间,即使是给医院再多的财政补贴、给医生再高的个人收入,也仍然抑制不了他们从药品中获取高额收益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