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一个月发两个政策 能降下药价吗?

2011-12-02 17:21:25    来源:  作者:

  发改委出招药价未必会降

  12月1日新华社消息,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药品差比价规则》,要求相同有效成分药品,不得以名称、包装等不同为由,制定不同价格。将抑制企业通过改换剂型包装、变相涨价。

  对于吃五谷杂粮生百病的老百姓来讲,发改委的此举当然应该持热烈欢迎态度。因为有了这个规则,也许以后有个头痛脑热,需要打针吃药时经济上的负担可以轻一些。但怕的是,事情有没有可能朝着另外的方向发展,就好比发改委一说降油价,各地大大小小的加油站立马闹起油荒一样,非但没有让百姓得到实惠和便利,反而造成更大的混乱和麻烦。

  新闻稿中明确提到“近年来,药品剂型、规格、包装材料和形式不断翻新,一些企业通过改换剂型、规格或包装等逃避价格监管变相涨价,加重了社会医药费用负担”。也就是说,发改委此举多少有些亡羊补牢的嫌疑。乱象本该露头就打,姑息养奸的结果就是治理难度的不断加大、治理成本的不断增高、拨乱反正时间的不断加长。现在,药企和诸多中间环节早已结成同盟,作为药价乱象的既得利益者,怎肯轻易“就范”?虽有政策对其加以限制,可限制不了人家更加“智慧”地应对。就像以前药品限价一样,你限啥药,我停啥药的产,用市场手段把患者卡在要命与要钱之间做两难选择,从而成功“捍卫”了自己的高药价。

  还有一点也值得注意:“按照药品通用名称,选择有代表性的剂型规格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其他剂型规格以代表品为基础,按照合理的差价比价关系核定价格。”这就是说,基本药物的价格能不能降下来,还要看“最高零售价”定在哪个档位。“最高零售价”是《规则》能不能得以有效执行并起到预期效果的关键点。但是,我们还没看到的更为详细和科学的制定办法。这不免让人担心,如果“最高零售价”的制定更多地考虑到了药企的利益,而忽视了民生诉求的话,那药价是不是真的能降下来,的确难说。油价降不下来的一个最大的原因,不就是因为中石油、中石化“亏损”吗?

  笔者写到这里,突然发现自己犯了一点小错误。细看新闻发现,发改委的目的其实不是降药价,而只是“抑制变相涨价”。那是不是意味着,药价非但难降,还可能会有不变相的正当的涨价?拭目以待吧!

  相关新闻:发改委一月来两度发文整治药价 未透露惩罚措施

  针对近年来媒体不断曝光的药品改头换面后价格大涨的情况,发改委昨日正式发文规定:相同有效成分的药品,不得以名称不同、包装材料不同等为由,制定不同价格,防止企业通过变换名称变相涨价。

  这也是一个月来发改委两度发文“治”药价。此前发改委发文称将从12月1日对药品出厂价进行调查。

  不过,发改委未披露违反规定如何处罚。

  药效相同药价不同频现

  据了解,药品同药效但不同价的情况非常普遍,由于目前不少基础药物属于发改委定价和限价的品种,不少媒体都曾曝光过民众很难从药店买到被限价出售的药品,相反只能接受药店推荐的具有同等药效的其他药品。

  发改委表示,近年来,药品剂型、规格、包装材料和形式不断翻新,一些企业通过改换剂型、规格或包装等逃避价格监管变相涨价,加重了社会医药费用负担。

  发改委未透露惩罚措施

  因此,发改委此次对变相涨价的情况做了较细的规定:一是要求同种药品不同剂型和规格的价格应当以代表品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差比价关系核定。其中,代表品按照临床常用、价格合理、成本和供求状况具有典型性的原则选择。

  二是相同有效成分的药品,不得以名称不同、包装材料不同等为由,制定不同价格,防止企业通过变换名称变相涨价。

  三是规定了临床常用剂型之间的比价关系,防止企业通过变换剂型不合理涨价。

  四是规定了不同含量、装量、包装数量之间的比价关系,防止企业通过变换规格包装不合理涨价。

  不过发改委并未披露,一旦违反规定后,将以何种形式予以处罚,因此不少民众也担心政策贯彻执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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