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牙痛清火口服液
- 【规格】10ml*10支
- 【生产厂家】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160003
- 【条形码】6922173702052
- 【药品本位码】86901061001916
【产品名称】牙痛清火口服液
【规 格】每支装10ml
【剂 型】合剂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贮藏方法】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770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000000703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牙痛清火口服液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重庆国泰康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 重庆市合川南津街办事处望江楼62号
规格 10ml
剂型 合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10-13
编号 渝20100094
企业名称 重庆国泰康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德江
企业负责人 陈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望江楼62号
分类码 Hb
生产范围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散剂、糖浆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硫酸软骨素、‘氨肽素、胰酶、枸橼酸铁铵、胃蛋白酶、胃膜素、弹性酶、胆红素)*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重庆市
生产地址 重庆市合川南津街办事处望江楼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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