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职能助推新医改
记者从9月3日召开的国家药监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 卫生部的“三定”方案,目前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此次‘三定’方案,最大的成果是实现了各部门之间的权力调整。”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对记者表示。从卫生部日前公布的信息看,该方案强化了卫生部对卫生事业的宏观管理、法制建设,以及对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同时将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责转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此同时,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日前透露了新医改将以“三大体系、一大制度”建设为重点的基本框架,其中三大体系包括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一项基本制度是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由于新医改的迟迟难产,与多头管理、各部门间的博弈不无关系。因此对于此次“三定”方案的权力划转,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药品保障管理之间的职能整合收归卫生部,吻合新医改“3+1”的总体思路,将有利于新医改的顺利推进。
强化基本药物制定、执行权
据毛群安介绍,为了更有效地进行权力梳理,此次针对从国家药监局划转过来的基本药物制定工作,将专门设立“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司”和“医疗服务监管司”。
“由于此前政策的条块管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一直处于半停滞阶段,原药监局颁布的《国家基本药物》仅仅是一部指导性目录,‘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和‘基本药物定点生产制度’也只是无法从根本上落实的条文。”海通证券医药分析师周睿认为,“成立‘基本药物制度司’,无疑将有利于新医改核心制度??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地。药价虚高是造成‘看病贵’最重要的原因,解决这个问题最关键的措施就是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据了解,此前药监局负责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工作,此次调整以后,由管辖医疗机构的卫生部来负责相关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无疑能取得更好效果。届时,基本药物制度司将遴选约500种临床常用药物作为国家基本药物,并确定基本药物的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规范使用,从而实现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可及和廉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