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薄荷麝香草酚搽剂
- 【规格】100ml
- 【生产厂家】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789
- 【条形码】6924364520124
- 【药品本位码】86900830000488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薄荷麝香草酚搽剂
[成 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中含樟脑5毫克,薄荷脑15毫克,苯酚10毫克,麝香草酚10毫克,辅料为:亮蓝、乙醇。
[性 状] 本品为淡蓝色溶液,具有薄荷脑、樟脑的特臭。
[作用类别]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 应 症] 用于痱子、虫咬、蚊叮、皮肤瘙痒。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不良反应]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 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5.不宜大面积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2789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830000488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薄荷麝香草酚搽剂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洪朱路777号
规格 复方
剂型 搽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8-09
编号 沪20110023
企业名称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方之光
企业负责人 方之光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洪朱路777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滴眼剂、滴耳剂、滴鼻剂、散剂、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酊剂(外用)(含激素类)、溶液剂(外用)、搽剂、糊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上海市
生产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洪朱路7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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