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南海物价局获悉,在最近一次大规模的零售药品价格专项检查中发现,几乎100%的被检药店都发现超出最高零售价的西药。部分药店故意抬高价格销售某些常用药物,牟取高额利润。物价部门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
南海区物价局于近日检查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为重点的药店,共检查零售药店58家,其中医保定点药店53家,非医保定点药店5家。
有关人员介绍说,本次检查发现几乎100%的被检药店都发现超出国家和省规定的最高零售价的西药。其中,被检出超出最高零售价达7个以上品种的药店有31家,占被检查药店总数的53%。
有关人员介绍,调查发现一些药店故意抬高价格销售某些常用药物,牟取高额利润。其中,情况最为严重的是抗菌消炎类的处方药。例如,某药店销售的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公司生产的“阿莫西林胶囊(规格为0.25g/20粒)”,政府最高零售价为2.65元/盒,药店售价竟为18元/盒,超出最高零售价5倍多;大同云华药业生产的诺氟沙星,规定的最高零售价为4.6元,药店售价12元,超出最高零售价160%。
还有的药店为方便找零,故意提高药品价格。例如,北京同仁堂六味地黄丸最高零售价为14.2元,有药店将其价格取整数,标价15元;加味藿香正气丸,最高零售价为4.8元,有药店售价5元。
物价部门称,根据国家有关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西药的零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此次专项检查,共查处违规药店31家,行政处罚22家,罚款2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