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厂和经销商抬价的惯用伎俩就是断货

2010-12-10 23:55:20    来源:  作者:

  “想抬价,先断货”?透视药价飞涨背后的三大黑洞

  “现在大多数药企生产的同种药品都差不多,相互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而经销商没有三四倍以上的利润是不会去做的,为了讨好经销商,也考虑到我们自己的利益,成本一两块钱的药,出厂价可能就定到了四五块钱。”湖北某药厂的销售经理说。

  根据我国现行的药价形成机制,药品价格基本上分3种。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由国家发改委制定价格;未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但进入各省医保补充目录的药品,则由所在省制定指导价格;其余的药品,按照市场状况自主定价。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自主定价时,只需将相关定价资料,包括原材料成本、包装成本、生产成本等,报当地物价管理部门备案即可在全国各地销售。

  该销售经理透露,对于一般药厂而言,属于政府定价、制定指导价的药品比例不大。比如他们企业,政府定价的只占15%,剩下的85%都由他们自主定价。而由于政府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在提供定价的资料时,企业往往不如实提供成本资料,虚构成本信息。生产批发企业在账目上虚列成本、在发票上开具虚假价格,成为业内潜规则。

  “想抬价,先断货。”这位销售经理说,“药厂和经销商抬价的惯用伎俩就是断货,特别是一些短缺的、生物制剂类药品。出厂价可能才几块钱,市场售价十几块钱,断货一阵子后重新上市,可以抬高到一两百块钱。”

  他说,按规定,药品涨价需要向物价部门登记备案,但药厂一般都积攒了相当的人脉关系,在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观念和增加财政收入的逐利需求下,药厂就可以明目张胆地抬价。药厂定价上涨,经销商的进货价也会相应有所提高,其利润空间比涨价前大很多,而医院可以在药品进价基础上加价15%,获利更多。

  半月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药品审批与药品定价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部分药品的定价存在盲目性。生产企业把广告费列入药品的成本中,国家却对药品巨额广告缺乏有效规范。

  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酝酿出台措施,对属于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加强市场购销价格调查;对政府指导价药品加强成本审核,建立基本药物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改进药品价格管理方法。但有专家质疑,改革定价机制之所以困难重重,根源在于政府很难得到真实的出厂价和流通差价。一是药品生产企业数量庞大,尤其是企业自行报送的成本价格很可能只是虚开的高价。二是不少新药、高价药都是进口、合资企业的产品,政府监管起来难度更大。

  流通环节的层层加价,是造成药价飞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据陕西省有关部门测算,药品出厂后经过多级批发,进入二级以上医院一般需要3到4个环节,而进入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要经过的环节更多。每个环节至少要加价8%,这就造成了农村用药价格高于城市、基层医院用药价格高于大医院的现象。

  中信证券研究部一位资深分析师认为,药品流通产业链的异动,源于目前畸形的医疗体制和监管体制。一是大型公立医院处在非常强势的地位,中间环节自然就少。二是很多居间人或代理商掌握了较固定的药品销售渠道和药品来源,他们控制了部分良好的医院终端资源。即使是一些大型医药流通企业,要拓展外地市场,也必须部分地依赖于居间人的区域优势。三是在医药流通渠道上,存在税务、工商、药监等部门多头监管的问题。

  为了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陕西省通过在全国药品生产企业中统一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药品销售价格、由公开选招的企业统一配送的“三统一”办法,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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