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布痔疮止血颗粒等违法医疗广告
>http://www.cqn.com.cn/news/xfpd/qycx/529038.html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近日将前不久在该省发布的痔疮止血颗粒等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予以公告。并请各市局依据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加大药品广告监管力度,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序号 19
标示药品名称 痔疮止血颗粒
标示通用名称 痔疮止血颗粒
标示药品生产企业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刊播媒介名称 沈阳晚报
刊播时间 2011.12.4/10/17/24
违法次数 5
违法原因 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
消费警示:痔疮止血颗粒严重违法被曝光!
>http://www.21food.cn/html/news/26/516449.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查处部分报纸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通知》(工商广字〔2009〕162号),痔疮止血颗粒严重违法被曝光!
《关于查处部分报纸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通知》(工商广字〔2009〕162号)痔疮止血颗粒严重违法广告样件
福建省暂停销售痔疮止血颗粒等两种违法广告药品
>http://www.foods1.com/content/846248/
为加强药品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确保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日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痔疮止血颗粒(生产企业: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0093)、泌尿宁胶囊(生产企业: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Z20050306)两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上述两种药品广告均存在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利用患者名义做证明、绝对化夸大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除了暂停两种药品在省内销售外,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要求痔疮止血颗粒、泌尿宁胶囊的生产厂家在福建省主流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消除影响。更正启事必须包括违法广告发布的时间、所涉及药品名称、药品生产企业名称;违法广告中存在的问题;该药品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使用说明书内容;表明认识错误的态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