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2014年第3期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同仁堂痔疮止血颗粒上黑榜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甄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真伪,必要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广告信息,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产品,谨防上当受骗。
广告中标示名称:同仁堂痔疮止血颗粒
通用名称:痔疮止血颗粒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0093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苏药广审(文)第2013080354号
生产企业名称: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快乐老人报
违法广告刊播时间:2014-1-16
违法广告次数:1
违法原因: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相关链接:鸿茅药酒、同仁堂痔疮止血颗粒等广告违法
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2年1-3月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重点监测的44家新闻媒体共监测药品广告800条,其中违法药品广告258条,监测广告违法率为32.3%。违法发布广告累计5次以上的药品共23个品种,上述违法药品广告已全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市级以上媒体违法药品广告监测情况和发布违法药品广告五次以上的品种名单予以公告。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已审批药品广告,提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其广告批准文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涉及违法药品广告宣传的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智对待药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不要受虚假广告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