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9月17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郑州市一名医院院长在医疗设备采购中大肆收受供应商贿赂,在退休7年后依然被法院判刑。对此,郑州市一名药品供应商说,药品购销中给医院方回扣已是多年的“潜规则”,但这些高回扣,最后都被加到了药价里,直接导致了药品价格虚高,受害的都是患者。
原院长受贿被判8年刑
现年68岁的谢连才系河北省青县人,2001年3月从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退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0年间,谢连才利用任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在该院采购医疗设备X光机、C形臂过程中,先后两次收受供应商北京市凯达佳商贸公司郑州分公司张某现金共计8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
2008年2月21日,谢连才将8万元赃款退至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谢连才在担任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期间,作为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谢连才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赃款已退出,故在量刑时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经销商:不给回扣难生存
庭审期间,郑州药品经销商王某对此案深有感触。据王某透露,在医疗卫生领域药品购销活动中给回扣已是“潜规则”,大部分药品采购都存在问题。
王某说,在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活动中,不给回扣的企业很难在市场上生存。为了达到让医院购买产品的目的,有时他们以出国游、子女上学、大宗购物卡为诱饵进行公关,但有时医院方面也会主动暗示索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