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谢连才受贿被判刑

2008-09-17 11:10:23    来源:  作者:

    王某说,目前医药招标分为政府集中招标与医院自行招标两种,两种招标均设有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卫生部门官员、医院人员及医药专家组成。但医院买来的仪器要由医生具体使用,好使不好使最后还是医生说了算,所以医生的建议与意见就显得非常重要。即使评审小组的三方综合评分,但也要看医院人员的“脸色”行事。此外,企业竞标、医院招标其实只是走一个过场而已。比如,给院长及科室主任回扣,然后将自己产品的相关指标告知医院招标方,使其成为产品招标的标准指标。这样,行贿者的产品自然最符合医院的要求。

    王某说,中标后,他们有两部分贿赂:一部分折扣给医院,一部分回扣贿赂招投标组的人员和药品流通中的医生。他们的公关对象一般为医院的院长、科室主任。比如,一台30万元的机器,给院长三四万元很正常。另外,几百元一支且不断消耗的进口透析管也是医生的重要提成来源。总的就是批准进药的医院领导拿“感谢费”,开药的临床医生收“开方费”,管药的药剂科主任取“好处费”,统计处方的药房人员拿“统方费”。

    王某说,为什么有时医院招标买来的产品价格会高于市场价?主要原因就是医院领导拿的回扣太高了,高回扣自然要加到产品价格里。

    专家:购销体制不健全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张建成认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泛滥是购销体制不健全造成的恶果。

    张建成说,我国现在有化学制药企业6000多家,而药品批发企业却有1.7万多家,批零兼营、各种名义的“挂靠”等更是数不胜数。首先,同一种药品有几十家乃至上百家生产,医院要“以药养医”,谁的药品利润、回扣空间大,就采购谁的药。结果受害的都是患者。其次,一些药品生产厂家拿着留有“超额水分”的成本核算报告找政府药价主管部门审批,或通过变换老品种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和包装等手段来申报新药,变相提高药品价格。再次,按照有关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给予购货方5%以内的折扣率(即药品批发价的折扣),而实际操作中这一折扣率均达20%~30%,有的甚至高达45%,这就造成了药品购销体系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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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5-01-06 11:06:17
呵呵。这医院也是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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