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加成 归还医疗机构的采购权

2012-03-04 15:36:43    来源:  作者:

  其次是使正常的价格竞争机制失灵,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不建立“高定价、大回扣”的营销模式,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在药品加成率管制政策下,企业之间的竞争表现为“谁的药品中标价越高、谁就越受医院欢迎”、“谁的药品回扣越大、谁就越受医生的青睐”。为此,药品生产企业建立庞大的医药代表队伍去从事各种医院的公关活动,有些企业还成立品种办,申报伪新药,获得高定价资格;成立目录办,让药品进入各类医保目录;成立物价办,获得高定价;成立招标办,确保高价中标。各种“公关”费用、回扣以及医药代表的提成最终都要计入药品的中标价,由患者埋单,药价虚高现象就不可避免。

  为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全国工商联建议取消顺价加价15%的政策,实施只管药品最高零售价并动态调整的政策,归还医疗机构的采购权,政府集中精力搞好监管。

  “医疗机构底价购进且无回扣的情况下,医生就不可能过度用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也无需开展"高定价、大回扣"的恶性竞争;政府还可以借助市场机制的作用,获取药品价格的真实信息,据此对药品最高零售价进行动态调整;药品指导性价格则可以让患者和医保少支付药费,从而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关负责人说。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