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医药分家很彻底
加拿大药房和中国药房“长”得实在太不一样了:不论是独立的大药房,还是商场、超市里的药房,都分成独立的两部分:全开放非处方药和近乎全封闭的处方药。
非处方部分与其说像药房,不如说像超市,因为不但有非处方药、保健品、各种保健器材,还有诸如化妆品、婴儿用品、食品饮料甚至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等。这类产品谁都可以经营,药房为“创收”也不会放过这块业务,因此一些大型药房非药品经营规模很大,甚至一些诸如Shoppers Drug Mart的大型连锁药房被许多消费者误以为“附设药房的大型连锁超市”,实际正好相反,是“多元化经营的大药房”。
这些非处方部分的药品,一些“潜规则”是有迹可循的:促销、突出介绍同类产品中的某一种而刻意冷落其他等。但加拿大多数省份规定,非处方药和健康食品不得坐堂促销,所谓“促销”除了收银员收银时小声诱导几句,也就只能靠优惠券和店堂广告吸引顾客。
处方药部分则“壁垒森严”,只认医生或医院处方,没有处方是没人会卖药的。药房的处方部是封闭的,一般只开两个窗口:一个收方,一个发药。配药由持证上岗的专门药剂师负责,而在窗口收方、发药的,则是普通的营业员,并无配药权力。
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卖处方药是“一片片卖”,绝不会整瓶、整盒出售。这一方面是为避免出现过期药或浪费,另一方面,某些药剂(如感冒药)含有特殊成分,会成为瘾君子的毒品替代物。
由此可见,加拿大的“医药分家”做得十分彻底。在处方药方面,患者吃什么药、吃多少,决定权在大夫和医院,药房无从插手;但患者买不买这处方上开的药,何时买,在哪个药房买,则是患者自己的事,大夫和医院事先也不得而知;患者则只能照方抓药,既不能挑三拣四,也不能多买。如此一来,即便药厂想“潜规则”,也无从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