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立即停止发布“颐玄保健茶”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
来源: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颐玄保健科技开发公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广播电视报纸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网数据显示,你公司注册的保健食品“颐玄保健茶”(原名:清肺茶)、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7)第476号,于2013年3月在江西教育电视台、江西电视指南频道刊播违法广告,涉嫌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经核查,上述广告系未经批准擅自发布,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四条、第八条第五款。根据《关于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3]27号),现责令你公司立即整改。整改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立即停止发布“颐玄保健茶”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在原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发布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企业产品销售及广告发布环节的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三、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3年5月30日前交我局广告监管办公室。
特此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26日
相关链接:北京颐玄保健科技开发公司虫草全松茶乱发违法广告被查处
>http://y.china.com.cn/info/195553
阳光志愿者 2012-03-01 添加 广告中标示名称是虫草全松茶,产品名称是颐玄保健茶(原名:清肺茶),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是无,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是卫食健字(1997)第476号,证件持有者名称是北京颐玄保健科技开发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是开封公共频道,违法广告刊播时间是2011-6-3、2011-6-5,违法广告次数是2,处理意见是公告,移送工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