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被告席上的卢某一直低着头,眼泪在眼眶中打转,“我不知道卖这些药会被判刑……”显然,卢某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遭来牢狱之灾,“很多同行也卖假药,况且这些药我也没卖出什么钱。”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卢某明知是假药,却依然卖给顾客,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卢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酌情从轻处罚。
庭审进行了一个下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结果。
观看完庭审后,一家姓陈的药店老板表示自己不会做这样的傻事,“办一个药店执照不容易,这样玩火很容易引火烧身,赔本不说,还要坐牢的。”
该案主办法官强调,以前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的,依照《刑法》才会被判刑。但近年来,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越来越重视,只要是生产、销售假药,即使没有对人体造成伤害,也会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