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视眼科医院违法广告遭查处

2013-08-19 02:16:08    来源:  作者:

  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第8期虚假违法广告公告 焦视眼科医院上黑榜

  根据黑龙江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抽查监测省城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情况报告,现将其中70条典型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予以公告曝光,要求违法媒体停发和整改违法广告,提示广大消费者防止上当受骗。

  黑龙江省省城媒体七月份典型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名单

  3.焦视眼科医院医疗广告。广告一中“将采用美国进口白内障超声乳化仪器,通常在10分钟即可完成手术,不打针、不缝合、不痛苦”等内容,涉及医疗技术和诊疗方法,使用绝对化用语,隐含保证治愈,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新晚报7月1日A16版整版,7月3日B01版四分之一版,7月16日B01、A08、A11四分之一版;生活报7月4日A13四分之一版。

  广告二中“3天无效全额退款,家住开发区的温女士欣喜地告诉记者,她女儿通过10天的治疗,右眼450度、左眼550度的近视已经全部恢复正常”等内容,以患者的名义作证明,使用绝对化语言,隐含保证治愈率和有效率,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生活报7月15日A16整版。

  广告三中“7秒钟就能治愈近视,最多49秒即可治愈100度至3000度之间的近视,以及600度以内散光、600度以内远视,全程无痛、不打针”等内容,使用绝对化用语,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生活报7月16日A08四分之一版、17日A12四分之一版。

  广告四中“采用山东中医世家的祖传秘方科学改良成十多种药剂,很多患者才使用一周视力就明显提高,多年的黄斑变性患者视力大幅度提高”等内容,医疗广告宣传药物的疗效,隐含保证治愈,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新晚报7月4日A10版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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