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第7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吉林省天光药业下消丸上黑榜
为加强福建省药品广告监督管理,整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违法违规发布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予以公告。
广告中标示名称:下消丸
药品名称:下消丸
广告中标示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0487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0487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刊播媒介名称:福建老年报版面3
刊播时间:2013/10/17
违法原因: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次数:2
相关链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天光下消丸等广告违规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通告
京药监市〔2011〕20号
根据我局对我市主要媒体近期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监测显示:天光下消丸等六种药品在广告宣传内容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下消丸
广告标示名称为“天光下消丸(国药准字Z22020487)”,在广告内容中宣称该药品为“国际尿控学会推荐”的“专治尿失禁的国家专利中药”,“通过肌肉活性酶活化肌肉细胞”,“疗程短、见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