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药监局公布2015年7月份违法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分清五淋丸上黑榜。
28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监测到江西省各级各类媒体在2015年7月份发布的违法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此次公告共涉及24家生产企业的26个产品,共发布违法广告总次数为507次。
序号:8
广告类别:药品
广告中标示名称:分清五淋丸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分清五淋丸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6
发布公告单位: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联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2004年第六期违法药品广告,涉及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分清五淋丸。
2005年2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2004年第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为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依据《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004年11-12月依法查处未经审批刊播的、使用过期失效文号的、伪造冒用批准文号的、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禁止广告宣传的品种进行宣传的药品广告4074份。
序号:9
药品名称:九郡牌分清五淋丸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五原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次数: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