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药监局公布2015年3月份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三株福尔制药有限公司乙肝灵丸上黑榜。
20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监测到江西省各级各类媒体在2015年3月份发布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此次公告共涉及41家生产企业的47个产品,共发布违法广告总次数为2015次。
序号:30
广告类别:药品
广告中标识名称:乙肝灵丸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乙肝灵丸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三株福尔制药有限公司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1
发布公告单位: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联资料:工商总局公布违法广告,涉及济南三株福尔制药乙肝灵丸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2012年11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于日前向社会公布了此次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
乙肝灵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济南三株福尔制药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武汉晨报(湖北)。
工商总局表示,将依法查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