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注意了!委托厂家生产“四物汤”并发货,被认定涉嫌卖假药
据了解,中医里确实有“四物汤”这一药方,是补血、养血的经典方药,主要由当归、川芎、芍药、熟地四味药组成,更被后世医家称为“妇科第一方”。因此,不少女性会服用这剂药方调理身体。
2015年底,洪某开始委托工厂加工“四物汤”,成品主要是由棕黄色牛皮纸袋包装,里面又有茶包式的小包装30包,每一大包售价22.5元。当有买家需要购买的时候,洪某就联系工厂发货。
截至2016年3月,仅仅三四个月,洪某的小店就销售出“四物汤”85包,共计人民币1400余元。
承办该案的江检察官介绍,洪某所售卖的“四物汤”,其产品的外包装和说明书中都明确的宣称这一产品具有调经止痛、活血化瘀等疗效,并且规定了用法用量,经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这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品”的定义,但它却没有任何批示的标准文号,所以应按假药论处。
洪某在自己都无法确定“四物汤”成分的情况下,仍然进行销售,很有可能对买家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她的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6年4月12日,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洪某涉嫌销售假药罪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