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14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7号),河南宛东药业有限公司和广西玉林方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热解毒片上黑榜
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等10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等14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广西玉林方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宛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分别为151101和215002069的清热解毒片,不合格项目包括含量测定,以及检查项下的氨、有关物质、需氧菌总数、装量差异、水分、崩解时限、重量差异等。
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福建、广西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并责令生产企业彻查原因,彻底整改;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药品品名:清热解毒片
标示生产企业:广西玉林方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药品规格:每基片重0.32g
生产批号:151101
检品来源:哈尔滨世纪宝隆医药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第三增补本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16332009
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含量测定]
检验机构: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药品品名:清热解毒片
标示生产企业:河南宛东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规格:/
生产批号:215002069
检品来源:重庆海通医药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第三增补本
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含量测定](活菌数测定)
检验机构: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