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关于11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74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钠上黑榜。
经大连市药品检验所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钠。不合格项目包括检查](有关物质),[含量测定]等(详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药品品名: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钠
标示生产企业: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批号:1509130912
药品规格:20mg
检品来源: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检验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7902006
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含量测定]
检验机构: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药品品名: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钠
标示生产企业: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批号:201512012
药品规格:20mg
检品来源: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7902006
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检查](有关物质),[含量测定]
检验机构:北京市药品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