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美创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跟踪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2017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6月对大连美创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药品生产企业实施了药品GMP跟踪检查,本次跟踪检查均以飞行检查形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企业名称:大连美创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孙恩大
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辽20150069
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24377529-X
企业负责人:刘福有
质量负责人:关丽娟
生产负责人:朱利祥
质量受权人:关丽娟
生产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港生命一路89号
检查日期:2017年6月20-22日
检查单位: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事由:飞行检查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管理不规范。例如,卡尔费休滴定仪安装在天平室使用;原料药西尼地平留样未采用模拟包装;碱性碘化汞钾试液(批号:20170525)配制记录中未记录所用饱和氯化汞溶液的体积;菌种复苏记录中未记录所用的上一代菌种的编号。
处理措施:责成大连市局做好监督整改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管。
发布日期: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