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5期违法广告公告,老李治未病系列产品上黑榜。
黑龙江省食药监局要求相关媒体认真落实广告发布前审查制度,严把广告审查关,坚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提醒广大消费者加强防范,自觉抵制各类虚假违法广告。
广告名称:老李治未病系列产品
广告类别:普通食品类
媒体名称:佳木斯新闻综合广播(FM101.7 AM666)
播出总条次:3
播出时间:2017-07-3至2017-07-24
违法原因: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
关联资料:吉林市工商局责令十六类严重违法广告限期下架,涉及老李治未病系列产品。
2015年5月20日从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获悉,近日,该局对监测广告发现的16类严重违法广告品种的媒体下达了限期下架公告。公告重申,工商部门将跟踪监测,对相关媒体未按期下架或重播(发)的进行立案查处。这16类严重违法广告品种包括:
老李治未病系列产品普通食品类广告,发布在市人民广播电台。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