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对乱收费医院处罚打折 “执法打折”严重不公

2009-04-20 13:08:56    来源:  作者:

  记者又来到萧山区第四人民医院。记者问CR片查处金额和实际处罚金额相差为何如此之大,该院副院长徐忠明的解释是,当时医院CR检查价格是75元,这个价格虽然比物价局规定的58元要高17元,但是当时杭州市医院的CR检查费超过90元,就和物价局讲了,这个价格萧山区医保部门是承认的,杭州那么高都不查处,萧山能不能少罚点,所以物价局就没有按照这个价格处罚。

  记者再问CT情况,徐忠明说,CT片当时确实进货太多,但实际使用没有那么多。记者问去年的检查量,徐说只有门诊登记,没有电脑资料。随后给记者提供了一份“手抄”的数据,大约每个月CT量为500人。

  记者问,四院业务一直比三院好,为何CT量比三院每个月少200个,徐忠明说这个不知道。

  缺监督:“执法打折”是对患者的严重不公

  对于记者的调查,萧山区物价局出具了一个书面材料,称“举报人的数据是草稿,没有与医院核对,开始的数据是进货量,需要扣除库存和损耗。计入登记表的数量,最后由医院提供,且征得全体检查人员认可并签名的(记者注:徐宁初也有签名)”。

  对于物价局和医院的说法,徐宁初说:“我是当时执法人员之一,参与了物价局和医院的‘谈判’,经过讨价还价之后,基本上是‘打折处理’的。”“为什么医院无法提供进货清单和检查清单?为什么物价局不保留原始执法清单?简单地说,就是物价局本应作为医院乱收费的监管者,却最终成了医院乱收费的帮手,严肃的法律标准成了‘游标卡尺’,处罚的钱不会到个人手里,还不如少罚点,和医院搞好关系,对自己也有好处。只要纪委和检察院愿意查,我愿意把我掌握的更多材料告诉他们。”

  虽然谁也不承认“为个人牟利”,但接受记者采访的干部私下承认,当时确实有“人情因素”,因为考虑到公立医院负担比较重,需要财政补贴,如果如实处罚,医院受不了。再说查处的罚金也是上交财政的,这样少罚一点,财政就可少补助一点,虽然不合法,但结果是合理的。

  叶帆说,萧山区物价局近年来处罚款项相比其他地区是高的,经常受到有关部门表扬。对于这样的解释,患者不予认可。萧山一位李姓市民说:“医院乱收费是对病人的剥削,物价局本应把乱收费的钱让医院归还患者,无法退还的上交国库,但是他们却卖‘人情’给违法单位,太不公平了。”

  杭州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说:“看病贵的问题为何难以解决,关键原因是监管部门没有采取切实措施,为了部门利益,置广大患者利益于不顾,‘执法打折’是一种典型的体制腐败。”

  记者调查发现,现行的物价执法体制确实存在漏洞,由于没有第三方的介入,一旦物价局“手软”,乱收费现象就容易失控。为此,有专家建议,应完善现行的物价执法制度,可由患者代表或者人大机构介入执法,对检查者和被检查者进行监督,防止“执法打折”,杜绝“内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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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5-05-13 02:22:05
医院乱收费和应该物价局有必然的关系,所谓名不报官不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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