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瘟解毒片不合格遭查处 隆顺榕制药

2017-12-18 08:59:54    来源:  作者:

陕西省食药监局:2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清瘟解毒片上黑榜。

2017年12月13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陕西省药品质量公告2017年第73号,将抽验发现的不符合规定25批次药品予以公告,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浸出物等。

公告中指出,对本次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相关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序号:22
药品品名:清瘟解毒片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
药品规格:每片重0.31g
生产批号:DJ22326
检品来源:岚皋县益寿堂大药房
检验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0382003
检查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合格项目:【检查】
检验机构名称: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备注:

关联资料: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生产劣药案

案件名称: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生产劣药案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20116103070810G
组织机构代码:王磊
法定代表人名称:王磊
处罚决定书文号:津市场监管滨药罚(2017)23号
主要违法事实:事人生产劣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涉案产品
处罚依据: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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