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关于20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15号),通化新东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降脂宁颗粒上黑榜。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9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通化新东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通化新东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308的降脂宁颗粒;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301054的降脂宁颗粒(无糖型);不合格项目包括[[检查](装量差异)等(详见附件)。
药品品名:降脂宁颗粒
标示生产企业:通化新东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批号:20160308
药品规格:每袋装10g
检品来源:福建省源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检验依据: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三册WS3-B-2549-97
不合格项目:[检查](装量差异)
检验机构: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药品品名:降脂宁颗粒(无糖型)
标示生产企业: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批号:160301054
药品规格:每袋装4g(无蔗糖)
检品来源:江西仁济医药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国家药品标准WS3-B-2549-97-1
不合格项目:[检查](装量差异)
检验机构: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