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通报10家企业医疗器械飞行检查情况,合肥广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黑榜
2018年11月12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2018年度安徽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信息通告(第7期)》。通告指出,本次检查合肥广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其中7家企业需要限期整改,1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2家企业停产整改。
序号:4
受检单位名称:医疗器械监管处
单位类型:合肥广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类别:生产企业飞行检查
检查日期:9.12-9.13
现场检查人:洪星、杨楷
检查结论:限期整改
重点整改内容:1.调阅企业2017年管理评审资料,未见当年企业许可证延续、监督检查及当年度重要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如《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等)跟踪等相关信息阐述。2.检测器具使用记录表中,激光能量计等检测器具记录人员统一记录为汝某,与实际使用人员不一致。3.光子脱毛嫩肤机调试过程监控记录中,能量、子脉冲宽度、子脉冲间隔实际测量数据填写为符合,未填写实际测量数据。4.检测器具使用记录表存在随意涂改的现象。5.采购记录中缺少激光氙灯等原材料的检验报告。6.《产品防护控制程序》(文件编号:GA-QCX02-12,第A版第0次修改)中未明确防静电、防尘等相关要求。
受检单位名称:医疗器械监管处
单位类型:合肥广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类别:生产企业飞行检查
检查日期:9.12-9.13
现场检查人:洪星、杨楷
检查结论:限期整改
重点整改内容:1.调阅企业2017年管理评审资料,未见当年企业许可证延续、监督检查及当年度重要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如《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等)跟踪等相关信息阐述。2.检测器具使用记录表中,激光能量计等检测器具记录人员统一记录为汝某,与实际使用人员不一致。3.光子脱毛嫩肤机调试过程监控记录中,能量、子脉冲宽度、子脉冲间隔实际测量数据填写为符合,未填写实际测量数据。4.检测器具使用记录表存在随意涂改的现象。5.采购记录中缺少激光氙灯等原材料的检验报告。6.《产品防护控制程序》(文件编号:GA-QCX02-12,第A版第0次修改)中未明确防静电、防尘等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