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对4家零售药店检查结果,天津市修正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三十一分店上黑榜
12月27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为进一步强化药品流通环节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药品经营企业持续合规经营,市药监局组织开展了对本市药品经营企业的随机抽查,具体情形通告如下:
对天津市修正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三十一分店检查发现,该企业经营的部分药品未使用计算机系统管理,系统内不存在部分品种的采购及销售等数据;该药店超许可经营范围经营中药饮片(配方);该药店的药品与非药品混放;药品陈列区域存放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私人用品;存在执业药师未在岗的情况下销售头孢克肟片等处方药的情况;该药店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等。
上述药品零售药店涉嫌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所在区市场监管局已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过期失效的药品一律收缴,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对于其他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管管理办法》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