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拟制定的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具体见附件1。对公示价格有意见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提出,有文字差错的也请一并提出。
凡我处已受理拟参加今年我省药品招投标的中成药定价申请已审核完毕。其中符合定价条件的这次全部公示;不予公示的生产商名单、品规见附件2。
按规定已申请定价的生产商,生产商或品规这次公示如有遗漏的,请生产商在公示期内向我处提出,未提出或愈期提出的,后果自负。
我处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楼三楼江西省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处,邮编:330046,联系电话,0791-6224898;联系人饶淑琴,电子信箱:Raosq@jxdpc.gov.cn。
附件:1.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公示表
商品价格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