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乐川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销售药品被处罚。
据原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4月30日消息,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4月行政处罚案件(食药类)信息公开表》,公开3起行政处罚信息。
其中,(芜)市监药罚〔201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芜湖乐川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销售药品货值金额992元。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92元、罚款1984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芜)市监药罚〔2019〕6号
案件名称: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销售药品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芜湖乐川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2340207MA2MTXBW0K
法定代表人姓名:段玉恩
主要违法事实: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销售药品货值金额992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992元、罚款1984元;《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