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医药检查发现9问题

2019-06-06 14:00:55    来源:  作者:

福建省晋江市医药公司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5月20日,原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福建省晋江市医药公司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

序号:2
抽查时间:2019年4月18日-19日
抽查项目: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
市场主体名称:福建省晋江市医药公司
许可证号:闽AA5950157
检查情况:1.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对供货单位和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合法性审核把关不严。如:未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对个别供货方已变更的法定代表人未收集、审核其印章印模;企业收集的个别供货方随货同行单与实际不完全一致,个别首营品种(如姜水半夏、羚羊角粉)购进未经审核批准。2.药品到货时,部分药品未按规定逐批抽样验收。3.部分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料不全,如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未盖供货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或签名。4.仓库内存在药品与非药品混放问题。5.企业养护人员未对阴凉库的湿度进行有效监测、调控。6.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记录不完整。如存放在不合格区的药品乳酸乳膏,在计算机系统上显示该药品还在合格品区。7.个别购进药品封条损坏未开箱检查。8.库房不合药品区没有明确色标标示。9.部分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未集中存放。
备注:对该企业存在的缺陷问题交由当地药品监管部门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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