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横栏镇利民药店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
2019年6月6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称,中山市横栏镇利民药店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通告指出,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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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中山市横栏镇利民药店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粤DB7603900 注册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横东村永兴工业区综合一楼B4商铺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2019年05月28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13201、*13901、*15205、*16402、12801、13101、15101),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责令整改日期: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