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2018年 第14号),梅州市恒泰医药有限公司上榜。
梅州市恒泰医药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省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报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检。市局复检后出具复检报告,连同企业整改报告一并报省局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
序号:5
企业名称:梅州市恒泰医药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许可证号:粤AA7531103 证书编号:A-GD-14-0341
注册地址:兴宁市兴城镇兴田一路415号第三层西片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2018年11月1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02301、*02701、*05103、*05301、*05302、*05303、*05304、*08901),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责令整改日期: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