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跟踪检查限期整改的通告(2018年第10号),广州穗泽药业有限公司上榜。
广州穗泽药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3
企业名称:广州穗泽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许可证号:粤AA0201276 证书编号:A-GD-15-0004
注册地址:广州开发区科汇一街2号801B室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2018年9月27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1.企业质量负责人未具有大学本科学历。2.库房配备的自动温湿度自动监测设备功能不完善。3.企业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4.企业验证完成后所出具的验证报告不规范。5.中药饮片未按要求专库存放。6.养护人员未指导和督促储存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的储存。7.养护人员未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调控。8.企业未对购货单位的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9.企业未能保证计算机系统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责令整改日期: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