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9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天津伊美尔医疗整形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自有网站发布含有“出血更少、更安全”“切口无痕、恢复快”“20余年美胸经验、零事故、零担忧”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内容的广告,还在网站上发布含有医疗技术人员名义、形象和患者整形前后对比照片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9年2月,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