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19年第3期),涉及阳谷县人民医院胃炎合剂。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药品监督抽检。
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已经或正在进行立案。
对于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企业、单位、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现将抽检情况通告如下:
序号:27
药品名称:胃炎合剂
标示生产企业:阳谷县人民医院
规格:每瓶装100ml
批号:181009028
检品来源:阳谷县人民医院
检验依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标准鲁药制ZBH0386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检查-装量、微生物限度
检验单位:聊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