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9年第5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涉及湖北省八峰药化股份有限公司门冬氨酸。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药品抽检计划,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检。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现将本期药品抽检信息通报如下:
序号:82
药品品名:门冬氨酸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湖北省八峰药化股份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批号:201709121
检品来源: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性状
检验单位:江西药检院